由歐德維醫生撰寫
答案是:沒有
實施21天檢疫隔離措施唯一合理的理由是,這個政策可減少整體交通載客量和減輕隔離措施短缺的壓力。假如要達到這些目的,大可使用其他方法:要不增加隔離措施,要不善用旅客限額。
目前並沒有科學數據支持21天檢疫隔離措施;它既不是基於科學數據的,也不合乎比例原則(又名「相稱性」,意指法律中出於保障基本人權的目的,而要求政府必須注重手段正當性的一個原則),我們幾乎可以肯定這個措施是弊大於利的。
香港在實行隔離措施時確實有兩種不同的形式。雖然現行的隔離措施並不嚴格,但還有一種形式是:我們在醫院會隔離確診者,直到他們不再帶有可傳染的病毒。
這種典型隔離措施起源於14世紀。邊境隔離一詞是衍生自威尼斯的"quarantena”,即船隻在進入威尼斯水域前需在附近停泊40日,這樣便有充分時間確保任何人進入某些地理位置時,沒帶有任何病毒。這種邊境管制措施在新冠疫情期間受各國廣泛採用。
第二種隔離方式是先辨別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並讓他們接受隔離一段時間。在香港疫情初期,大約5%的密切接觸者接受隔離後發病 ,這意味我們為了防止一個人可能傳播病毒,而容許19人暫時失去自由。
雖然這個選項不是嚴格的隔離方式,但實行時都需考慮相同的道德因素。 在香港,新冠病毒檢測呈陽性的人,無論他們是否有症狀,通常會住院一段時間。 這些患者中的大多數沒有患上傳統意義上的病。 他們是強制住院的,與隔離並不相同。
答案是:否
身為公共衛生的倡議者,一直以來,我都支持香港的公共衛生應對措施。在疫症初期,邊境管制和病毒測試、追蹤和隔離都被肯定為最有效的策略。
最終所有傳染病流行時需要平衡患病成本(人類和經濟體系)和公共醫療措施的社會、經濟和政治成本。限制居民活動範圍和進行隔離都是權衡個人和群眾利益。這個過程可在哲學和政治層面批判。重要的是我們要意識到,據定義,感染控制是具有一定的政治和經濟成分,在這種背景下,我們必須先理解有關傳染病管理的論述。 在我看來,以公共衛生為由限制自由應該以證據為基礎,並與風險相稱。
考慮到風險問題,我們需要從兩個因素審視:
這是指患者接觸病毒到開始出現症狀的時期。而以新冠肺炎來說,我們知道很多患者都是無症狀感染,尤其是那些已接種疫苗的。我們也明瞭這種病毒可在未出現症狀前傳播。但是,說到隔離措施,我們都需要考慮哪種情況下PCR測試才會得出陽性反應。數據顯示,大部分患者在5天內要不出現症狀,要不測試呈陽性反應,而更大部分是在10天內[1] 。目前我們有充分數據指出,Delta病毒的潛伏期比之前的變種病毒短[2]。
香港是世界級病毒學研究中心,特別是針對冠狀病毒的研究。由香港大學裴偉士教授團隊出版的研究報告指出,雖然在患者感染後多個星期,但仍可透過 PCR測試在體內找到死病毒。「發病後 8 天後很少發現到[3]」活病毒。 英國公共衛生部的另一篇論文也發現類似的結果 (2)。 雖然在一些免疫力低和病情嚴重的患者中出現死病毒逐漸消退的情況,但大多數病毒學專家普遍認為,輕度和中度患者的外限是 9-10 天,重度患者可能需時更久[4]。
答案是:不一定
所有公共衛生政策,包括所有醫療政策,均涉及風險效益評估。多走一步以確保情況稍為安全一點,反而有機會產生意料之外的結果,甚至帶來更多傷害。繼續服用或處方更高劑量的抗生素,以消退感染情況,會增加病毒抗藥性的風險,繼而影響大眾。進行額外測試或篩查導致不必要的化驗程序出現,這是利多於弊的。以隔離措施來說,統計上,直接因為接受 21 天隔離而感染病毒的概率,是高於接受14 天隔離的人;我也幾乎肯定,這樣遠超隔離額外1星期帶來的潛在好處。 也就是說,21 天的隔離實際上增加了社區感染的風險。 更重要的是,這是對整體公共醫療策略帶來負面影響。以下是應付新冠疫情時應優先處理的事項:
現有有關新冠肺炎的科學數據都證實,理想的隔離日數是10-14天。Delta病毒的短暫潛伏期也反映10天隔離措施的可行性。新加坡則就以上數據縮減隔離日數至10天。
在2021年6至8月,香港有188宗外地輸入個案,當中101宗(佔54%)是在抵港時病毒測試結果呈陽性反應,另外185宗(佔98.4%)是在進行隔離時第7日或之前確診,只有2宗是在第19天確診。
對於這次情況,那2個案例證明了21天隔離措施是合理的,並且謹慎的表現。但是,其中1宗卻3日內讓確診者出院,這代表當時讓死病毒暴露於醫院範圍外。而另1宗則有可能不是真正的感染個案,但如果是這樣的話,從統計上那個個案是很大機會在隔離期間感染病毒。我們也知道最少2宗是在隔離期間感染,而1宗是從經常接觸抵港人士的機場職員感染病毒。
目前我們沒有證據證明,已接種疫苗並持有PCR測試呈陰性結果的人需要接受21天檢疫隔離,而我們幾乎肯定最近的防疫政策會短期內增加隔離期間受感染,長遠更會為疫苗接種率帶來負面影響。
而且,我們也沒有證據證明,曾在海外接觸病毒的人,其密切接觸者需接受人為的、非循證的 21 天的隔離是合理,尤其是在香港目前沒有社區感染個案的情況下。
同時,我們也無法證明,例行地讓無症狀感染者留院21 天是有效的,最近這個舉措更被視為開關標準之一。 實際上沒有證據表明,無症狀的人無論如何都需要長期住院這舉動是有效的,尤其是糞便樣本呈陽性反應的兒童。
從以上情況可見,把感染病毒的兒童與家長分隔,在我看來,這樣強行剝削自由既沒有科學證據證明,也不合乎比例原則。這個舉動將有機會影響有關人士,甚至損害香港公共醫療系統的聲譽。
香港擁有世界上數一數二的病毒學家和公共衛生專家。在新冠肺炎研究範疇中,一些最備受推祟的研究正是源自香港;最近的防疫政策卻反映對這點的忽視。
我們將在新一集Podcast(只提供英文版本)與香港大學流行病和生物統計學高本恩教授討論這議題。
1. Guan WJ; Ni ZY; Hu Y; Liang WH; Ou CQ; He JX; Liu L; Shan H; Lei CL; Hui DSC; Du B; Li LJ; Zeng G; Yuen KY; Chen RC; Tang CL; Wang T; Chen PY; Xiang J; Li SY; Wang JL; Liang ZJ; Peng YX; Wei L; Liu Y; Hu YH; Peng P; Wang JM; Liu JY; Chen Z; Li G; Zheng ZJ; Qiu SQ; Luo J; Ye CJ; Zhu SY; Zhon. (n.d.). Clinical Characteristics of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in China. The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Retrieved October 7, 2021, from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2109013/.
2. Kang, M., Xin, H., Yuan, J., Ali, S. T., Liang, Z., Zhang, J., Hu, T., Lau, E. H. Y., Zhang, Y., Zhang, M., Cowling, B. J., Li, Y., & Wu, P. (2021, January 1). Transmission Dynamics and epidemiological characteristics of Delta variant infections in China. medRxiv. Retrieved October 7, 2021, from https://www.medrxiv.org/content/10.1101/2021.08.12.21261991v1.
3. Perera RAPM; Tso E; Tsang OTY; Tsang DNC; Fung K; Leung YWY; Chin AWH; Chu DKW; Cheng SMS; Poon LLM; Chuang VWM; Peiris M; (n.d.). SARS-CoV-2 Virus Culture and Subgenomic RNA for Respiratory Specimens from Patients with Mild Coronavirus Disease. Emerging infectious diseases. Retrieved October 7, 2021, from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2749957/.
4. Singanayagam A; Patel M; Charlett A; Lopez Bernal J; Saliba V; Ellis J; Ladhani S; Zambon M; Gopal R; (n.d.). Duration of infectiousness and correlation with RT-PCR cycle threshold values in cases of COVID-19, England, January to May 2020. National Library of Medicine. Retrieved October 7, 2021, from https://pubmed.ncbi.nlm.nih.gov/32794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