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一次記者會上,行政長官表示她的醫療顧問團隊建議改變香港現行死亡率的定義。眾所周知,比較死亡率可能非常困難,尤其是在疫情流行早期。
個案是已診斷的感染,這類診斷可能是臨床診斷,也可能是根據當下環境進行的檢測結果。在香港,新冠感染個案可定義為自行報告或通知政府的陽性檢測結果。
個案死亡率英文為Case fatality rate ,又簡稱「CFR」,是指所有確診人數中的死亡比例;而感染死亡率英文為Infection fatality rate,又簡稱「IFR」,是指所有感染人數中的死亡比例,由於疫情期間,感染數字總會超過確診個案,因此CFR總會高於IFR。
感染代表已診斷和未經診斷的感染總數。
個案死亡率 = 死亡/個案宗數
感染死亡率 = 死亡/感染人數
在疫情期間,感染數字總是超過確診個案,因此個案死亡率總會高於感染死亡率。
按年齡組別及疫苗接種情況劃分的死亡率
這是按年齡和疫苗接種情況的臨時死亡率數據
香港早期的疫情浪潮中,我們估計感染人數是確診個案的4倍。換句話說,我們估計每4宗感染中有1個能被診斷出來,感染個案無法診斷的原因有很多:
答:視情況而定
感染死亡率對個人來說是最重要的衡量標準,因為它可按每宗個案不同情況作更好的評估。
感染死亡率較容易計算,但很難作比較,特別是在疫情早期。感染死亡率會受到檢測量和滯後死亡診斷影響,有時甚至滯後數個月,這些因素都可能影響了不同時間和地點死亡率之間的比較。
在疫情大流行初期,我們利用了有關流感的數據提供一個既定公認的基石,圍繞該基石再評估不斷變化的風險。不幸地,有關流感的比較變得政治化,新冠肺炎不是流感,它有更高的攻擊率,影響更多的人,並會隨流行病發展變得更加嚴重。不過,流感仍是一個既定公認的實例,可供我們比較不斷變化的風險。下圖顯示了新冠肺炎不斷變化的死亡率,人體自然感染和接種疫苗後的免疫力;治療方案改變和不太嚴重的變異,意味該疾病為個人帶來的風險已顯著下降。
在個案基礎上,60歲以下新冠肺炎個案死亡率現時低於流感。
新冠肺炎的死亡率高度受年齡和共病影響。以下是與年齡相關的風險,85歲患者住院風險是18至29歲患者的10倍;死亡風險是18至29歲患者的340倍。
所有比率都與18至29歲對照群組有關,此群組被選作對照群組,因比起其他年齡群組,他們是疫情以來最多人確診的一群。同樣地理解:30至39歲群組的死亡率是18至29歲對照群組的 4倍;85歲群組死亡率是18至29歲群組的340倍。(圖中1x的比率代表該組別對比18至29歲患者沒有分別)。
接種疫苗可顯著降低所有人的風險。我們持續提倡優先為最脆弱群組接種疫苗,以保護弱勢患者本身,也保護醫療系統。在香港,96%的死亡個案發生在60歲以上但未接種疫苗的人口中,並以老年人的比例最高。